這不是我的情人節禮物,
也不是我腦公的白色情人節禮物,
而是好「友」愛禮物。
我的同學,
大多數於畢業後「不務正業」,
Ping (高中同學 ),
將所學 ( 廣告設計 ) 運用在做甜點,
也不算把學校教的東西全還給老師。
bonbon 原意指的就是糖果,
而在巧克力世界裡 bonbon 是最道地的歐式巧克力,
簡單講就是夾心式的巧克力,
外層是薄脆的巧克力,
而內餡的種類千變萬化,
最常見的就是甘納許(Ganache)。
這這這...這叫我怎麼拿起來放進嘴巴吃啊~?太美了真是...
Ganache 與薄脆外殼的結合就是 bonbon的一種,
在歐洲 bonbon 巧克力有其代表性,
是巧克力原始美味與巧克力師傅的創意呈現,
舉凡各大巧克力廠商或手工巧克力業者,
bonbon 巧克力的製作都不可或缺。
Ganache 指的是巧克力跟鮮奶油攪拌在一起後,
口感滑順的產品,
台灣也有的書上稱他巧克力奶油,
甘納許在製作上巧思無限,
除了控制鮮奶油與巧克力的比例來達到想呈現的軟硬度,
另外可以添加例如酒類、果醬、...等等,
可增加風味的食材。
我光拿起一顆巧克力,就來來回回猶豫要還是不要放入嘴巴裡好幾遍
星際感、琉璃光感、...就在這一小顆不到 2~3 公分的巧克力逼真呈現,
而且每一顆都是 Ping 用高標準的細膩心思手工製作,
Ping 說這款巧克力逼人又繁複,
讓頂級材料與細緻工藝互相結合,
才有「食」尚界極致美學藝品呈現。
甜膩膩嗎?一點也不會耶~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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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甜點底抗力弱的朋友們,
可能會被這個粉絲專頁燒得不要不要的喔~!